公告類型: | 招標公告 |
公告名稱: | 常熟市濱江水廠深度處理升級改造工程的招標公告 |
招標編號: | |
招標行業: | 機電行業 - |
公告日期: | 2019年07月31日 |
截止日期: | 2019年08月05日 |
招標機構: | 江蘇中法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
招標方式: | 國內公開 |
聯系方式: | 請登錄查看 |
本招標項目 常熟市濱江水廠深度處理升級改造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關于常熟市濱江水廠深度處理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常發改核(2018)51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江蘇中法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65%國有資金,35%外國資金 。 江蘇中法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人)委托 常熟市信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常熟市濱江水廠深度處理升級改造監理工程 (標段名稱)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常熟市滸浦滸東村
2.1.2建設規模:受監工程總投資約17000萬元
2.1.3監理合同估算價:392.11萬元
2.1.4監理服務期: 518 日歷天
計劃開工時間:2019年10月30日,竣工時間:2021年3月30日。
2.1.5其他:/。
2.2 本工程招標范圍如下:本次招標為新建預臭氧接觸池一座,規模40萬立方米/天,新建臭氧制備車間下疊回用水池一座(含臭氧制備車間及液氧站),新建深度處理綜合池一座(含中間提升泵房、臭氧接觸池及碳慮池管廊、反沖洗機房和配電間等)及儲液間,建筑總面積3546.93平方米,其中最大單體面積3033.37平方米,最高檐高13.05米,最高層數二層,最大單跨12.1米,雨污水DN300-500雙壁波紋管共799米等市政配套設施,招標范圍:樁基、基坑圍護、商品砼、預拌砂漿、防水、涂料、管道鋪設及設備安裝和調試、道路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階段監理,受監工程總投資約17000萬元。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 資質;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所在省級(直轄市)監理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合格證書》;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所在省級(直轄市)監理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合格證書》或江蘇省監理員考試合格證書或江蘇省《監理員業務培訓合格證書》;
3.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無在監工程,或者雖有在監工程,但已簽合同不滿3只(沿用監理人員的工程不計承接項目個數),并取得(包括已報名的其他工程的建設單位)同意;
3.10 其它要求:
(1)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2)預選承包商要求(蘇州或常熟補充名錄中):市政公用(監理):Ⅰ組(2019年度)。
3.11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08時30分至 2019年8月5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changshu.gov.cn/changshuFront/) 。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若有答疑,以招標文件答疑文件為準):2019 年8月2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5.2 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上發布。
8.1本工程專業調整系數為1.0;工程復雜度調整系數為1.15;高程調整系數為1.0。
8.2根據行業主管管理部門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常熟市外監理企業總監必須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在簽發中標通知書后,中標人需根據行業管理部門相關文件規定辦理企業及投標人員核驗備案。
8.3擬中標人在《總監無在監工程或在監工程不滿3只的承諾書》中承諾有在監工程的,應在中標公示期間提供各在監工程(包括已報名工程)建設單位同意投標總監監理其他工程的證明原件,否則將被取消中標資格。
8.4根據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推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在中標人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確定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為中標人的,中標結果無效。
8.5因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系統維護升級,暫停服務,且全國檢察院系統均已暫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服務工作,故本工程不再要求投標單位提供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的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證明。詳見蘇建招函(2018)1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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