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地方標準《化工園區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技術指南(試行)》(DB37/T 3655-2019),將于2019年9月30日開始實施。該指南規定了山東省化工園區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的構成及技術要求等內容,適用于經山東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的設計、建設、驗收與運行等。專業化工園區、化工重點監控點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的設計、建設、驗收與運行等可參照該指南執行。
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構成、監測網絡、管理平臺、配套設施、通訊與聯網穩定性。
根據標準公告可知,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由監測網絡、管理平臺及配套設施三部分構成,可以實現對化工園區內的危險單元及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監測、分析、預警和應急響應。
關于監測網絡,其總體要求包括:化工園區或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承建單位應按照 HJ 169 進行化工園區環境風險識別,明確危險單元、風險源、主要危險物質、環境影響途徑、可能受影響的環境敏感目標等內容,確定重點監控因子和監控點位;化工園區應依據監控對象和范圍,構建“點、線、面”相結合的監測網絡;監測網絡應覆蓋化工園區重點監控因子,需包括硫化氫、氨氣等重點關注的突發環境事件危險物質;監控點位的布設按照 GBZ/T 223、AQ 3036、HJ/T 55、HJ 169、HJ 589、HJ 664 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執行等。
監測網絡分級包括點監測、線監測、面監測。此外,對化工園區及周邊敏感區域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推薦采用表1的分析方法。本指南發布實施后,新的相關監測分析方法經驗證后也可作為本指南的監測方法。
管理平臺包括數據庫子系統、預警子系統、應急響應子系統、數據分析子系統、信息公開子系統5個子系統,具備實時監控、風險預警、數據處理、應急響應、信息發布等功能。在指南中明確提出管理平臺系統應能直觀展示化工園區和企業危險單元、風險源、監測站點/裝置、應急資源與設施以及周邊環境等的基本信息與分布位置,并具備存儲、查詢、統計、動態數據展示、對象分布與識別、搜索、定位、二三維地圖切換等功能。
配套設施包括括辦公場所、服務器、電腦、電源、視頻音頻系統、顯示系統、單兵終端及指揮系統、客服專線、網絡等。
以上標準的發布實施對有效防范化工園區環境風險和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確保重大環境風險基本可知可控,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依靠該項標準的有效實施,山東省化工園區生態環境的治理工作有望取得新的進展。
更多詳情請參見以下附件:
化工園區大氣環境風險監控預警系統技術指南(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