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溫度表是用于海洋、河流和湖泊表層以下各層水溫的特殊玻璃水銀溫度表,其性能可靠,準確度可達±0.02℃。目前,海洋調查、監測部門普遍使用顛倒溫度表來測量海水溫度與深度,量傳需求較大,JJG288-2005《顛倒溫度表》檢定規程自2005年實施以來,對于保障顛倒溫度表的量值溯源,測量數據的準確可靠起到了重要的技術支撐作用。
然而,隨著科學技術進步和儀器設備的迅猛發展,以及 JJG130-2011《工作用玻璃液體溫度計》、JJG161-2010《標準水銀溫度計》等相關檢定規程的修訂,JJG 875-2005《數字壓力計》檢定規程所采用的計量標準器和檢定方式,已經不符合量傳要求,不能滿足實際檢定工作的需求。因此,亟需根據計量
裝備發展提高檢定設備精度和檢定方式的轉變,根據新的檢定技術手段對檢定方法進行提升和完善。
近日,由國家海洋局東海標準計量中心負責修訂《顛倒溫度表檢定規程》征求意見稿已經完成,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項新標準的主要內容有范圍、引用文件、術語、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適用于閉端、開端顛倒溫度表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
顛倒溫度表的原理為:閉端表外套管完全封閉,主副溫度表水銀柱高度不受水壓影響,其主溫度表示值僅決定于顛倒時的水體溫度。開端表的外套管一端有開口,水銀柱的高度取決于顛倒時的水體溫度和壓力,閉端與開端配合使用,即可測出顛倒時所處的溫度和深度。
顛倒溫度表主要技術規格及示值誤差要求如下表1、表2所示:
計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和使用中檢查。其中,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如下表6所示:
檢定環境要求有:環境溫度:(10~35) ℃;相對濕度:(20~80)%;電源電壓:(220±20)V;電源頻率:(50±2)Hz。檢定項目參見下表7:
最后關于儀器的檢定周期,標準指出:新制造的顛倒溫度表出廠6個月后即須進行第一次檢定,以后的后續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在檢定周期中,如果使用者對顛倒溫度表的性能或準確性發生懷疑時,亦可提前送檢。
上述標準與JJG288-2005 版本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有關技術部分的變化主要有:1.增加術語(見章節4);2.檢定采用標準器分類及表格明細,增加輔助標準器具;3.增加鉑電阻溫度計的計算;4.增加不確定度的描述(見附錄);5.刪除原規程描述的顛倒溫度表耐壓,耐溫性檢測方法;6.修改檢定記錄格式(見附錄);7.修改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內頁信息及格式(見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