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質是指任何有特定分子標識的有機物質或無機物質,具體包括整體或部分由化學反應的結果產生的物質或天然存在物質的任何化合物,還包括元素、副產物、反應中間體和聚合物,但不包括混合物、制品等。
化學物質已深入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讓居民生活更加豐富多彩,事實上也對居民的生產生活環境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具相關部門不完全統計,約有4萬多種化學物質在商品中流通,每年約有500-1000中物質投入使用。而這些物質,正在通過各種途徑排放到環境中,越來越多的人正在遭受著化學物質的危害,每年都有人因空氣污染而死亡。因此,減少化學物質的排放,保護環境就顯得尤為重要。
近日,為加強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體系,規范和指導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生態環境部編制了《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技術導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本次文件涵蓋了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評估內容與程序、技術要求、評估結果六個方面的內容。
文件指出,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識別包括三方面內容:確定擬評估化學物質不同生態毒理學和健康毒理學終點的關鍵效應數據;明確化學物質的環境與健康危害性,開展擬評估化學物質危害性分類;開展擬評估化學物質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分析與持久性、生 物累積性和毒性物質(PBT)/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內分泌干擾物質(EDCs)判別。
在技術要求模塊,文件表明,在數據收集的過程中應遵循科學性、全面性、可及性、可解釋性和滿足評估需求等基本原則,并且應充分考慮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目的、擬評估化學物質和評估對象的不同,進而收集與危害評估相關的盡可能多的數據。數據的種類包括化學物質的生態毒理學數據、健康毒理學數據、生物累 積性數據、降解性數據和理化屬性數據等。
在文件最后還介紹了在沉積物危害表征通常采用的相平衡分配法或評估系數法,用于推導沉積物中生物的預測無效應濃度(PNEC沉積物)。閱讀文件可知,當無法獲得沉積物生物有效生態毒性數據時,可以采用相平衡分配法進行估算;涉及獲得有限的沉積物生物有效生態毒性數據時,應采用評估系數法進行估算。
詳細文件點擊此處